海外离岸公司(Offshore Company)是指在香港以外地区成立、并根据香港法律注册及设立营运地点的公司。非当地居民在英属维尔京群岛(处女岛)、纽埃岛、塞舌尔岛、萨摩亚群岛、巴哈马群岛、巴拿马共和国及开曼等这些岛国或地区注册的公司,都属于这一类别。
海外离岸公司在香港注册后,海外公司会被视为香港法人,可以持有银行户口、信托、基金、公司股份、房地产和不动产等。注册成立海外离岸公司的好处,主要是税收方面。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一些特别宽松的税收制度,以吸引世界各地的投资者设立海外离岸公司,所以只要海外离岸公司不在当地营运,除了每年缴纳的牌照费外,一般不需缴纳任何税项,也没有任何纳税申报要求,而股东资料的隐密性极高,保障私人资料。现时一般的国际银行都接受离岸公司开设银行户口,而一些海外离岸公司也可以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上市。在许多情况下,因特殊投资所带来的资本增值可以不须缴税,因此在国际贸易中引入海外离岸公司,能够大幅减低税务支出。
一般常见的海外离岸公司很多,最常见的有英属维尔京/处女岛公司(BVI公司)、萨摩亚公司(萨摩亚群岛)、塞舌尔公司等。
由于不同注册地的注册法例及要求不同,如欲了解更多,请联络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