總有些人抱著僥倖的心理,想借助別人的名氣仿造出一個類似的品牌,坐享漁翁之利,但這樣已經屬於商標侵權了。
顧名思義,商標侵權也叫商標侵權行為,就是指行為人未經商標權擁有人的同意,註冊相同的商標或者近似商標使用,或者註冊妨礙、干涉或損害商標權擁有人合法權益的行為。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及賠償的責任。情節嚴重的,還要承擔刑事責任。那麼,什麼情況之下屬於商標侵權呢?
近似商標也被視為侵權
商標權擁有人均享有“制定商品或者指定服務中使用注冊商標的權利”。此外,為了賦予商標權應有效力的實效性,不光是他人使用同一商標,並且他人使用近似商標也會被視為商標侵權行為,商標法授予禁止他人使用或者打擊這種行為的權利。由於專用權有獨佔的排他性,所以在專利局即使有相同的商標重複註冊,自己的注冊商標也可以不受限制地使用。商標權的權利範圍有以下的界定:注冊商標的範圍為商標註冊申請時所附申請書的商標樣本,指定商品或者指定服務的範圍按申請書所規定的執行。
商標權受到一定的限制
商標權在日本具有全國獨佔排他性。但以下情況也會受到效力的約束:
被設定為專用使用權或一般使用權
商標權擁有人對第三者授予了專用使用權時,商標權的效力就會受到該範圍所限制,商標權擁有人就在授予權利所規定的範圍內喪失商標權的專用權。此外,已經得到一般使用權且可以註冊的,即使專用使用權被授予給其它人,但該一般使用權並不會因為專利權而消失,而且還可以繼續使用同一個注冊商標;
公益方面的理由,商標禁止權會受到限制;
和外觀設計專利權、著作權等相抵制而受到限制
在和他人先申請的專利權、外觀設計專利權、先產生的著作權等關係上,商標權的專用權自身受到限制的時候,不能使用所註冊的商標;
其它的限制
因為要優先承認正在使用的人的權利,所以在法律規定上有優先使用權、正在使用權等等,在這種情況下,該禁止權也會受到限制。另外,在第三者簽訂合同的時候也將受到限制。
商品商標和服務標章的侵權行為不同
商標權與專利權同樣是擁有獨佔排他性的權利,商標被侵權的時候也可以請求停止侵權行為和損失賠償。根據商標法,除了使用相同商標或近似商標屬侵權行為之外,在有預備侵權行為時也該視為商標侵權。此外,對於獲得防衛商標註冊的著名商標,可將在注冊商標的商品、指定服務或者非類似商品、指定服務中使用相同商標及預備侵權的行為也視為侵權,這樣就擴大了商標權的禁止權。不在商標權效力範圍內所使用的商標,商標權的效力不起作用。商標法正逐漸完善,全面地保護商標權擁有人的權益。
資料來源: CtR 智群知識產權事務所